• 上市知识

国内市场的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发行人从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不能合并会计报表的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该净利润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用益物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
8、最近一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9、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客户咨询热线:4008888888     24小时服务热线:18879243223
微信二维码